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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王安石︱《明妃曲》“公案”

徐涛(南京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2021年是王安石一千年华诞。一千年来,围绕王安石的争议似乎从未停止,他究竟是“一世之伟人”还是招致“靖康之祸”的祸首?他给后世留下了怎样的政治遗产,又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宋代以后中国历史的进程?为了厘清上述问题,澎湃新闻·私家历史特别推出“千年王安石”专题,邀请多位宋史学者从政治、文学、哲学等层面多维度展示王荆公的面貌,以飨读者。

千年王安石︱《明妃曲》“公案”

北宋嘉祐四年(1059),王安石写下了著名的《明妃曲二首》:

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脚垂。低徊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未曾有。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辆皆胡姬。含情欲语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黄金捍拨春风手,弹看飞鸿劝胡酒。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可怜青冢已芜没,尚有哀弦留至今。

王安石本年曾向仁宗皇帝上《万言书》,提出了一系列变革政治的措施,但并未引起仁宗注意,还引得执政大臣不悦,心中郁积着失意落寞之情,诗歌借咏“明妃”,实际也是在浇自我之块垒,故诗歌主题能够超越以往诗人吟咏昭君的窠臼,具有强烈的个性色彩和深刻的人生思考。所谓“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如此大胆决绝的议论,抒发的正是诗人怀才不遇而又不甘埋没的奇崛不平之情,以及君王见弃而不肯自弃的自尊与自傲。

王安石此诗的卓荦不群立刻引起了诗坛的轰动与回应,一时之间,诸如欧阳修、梅尧臣、曾巩、司马光、刘敞等一众诗友各逞才思争相唱和,蔚为盛事。尤其是欧阳修,他对自己的两首和作非常满意,视为平生最得意的作品,曾于酒后对自己的儿子夸耀说,“《明妃曲》后篇,太白不能为,惟杜子美能之;至于前篇,则子美亦不能为,惟我能之也”。才学相当的诗友常能在唱和中激发出对方的创作潜力,欧阳修对他本人所作《明妃曲》“凌跨李杜”的自得与自诩,其实也从侧面反映出了王安石原唱的不同凡响。

王安石的《明妃曲》很快就从京师流传开去,十五岁的黄庭坚随舅父李常拜访在颍阴的王回(字深父)时,就已读到此诗,并向王回讨教。王回是一位精通儒学的学者,亦是王安石的好友,但他对《明妃曲》却颇有微词,主要是因为诗中“人生失意无南北”之句,被他认为是不辨夷夏之语,有违儒家圣贤的微言大义,所谓“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怎么能说“南”与“北”、也就是华夏与夷狄并无不同呢?不料虽然年少却更有诗人气质的黄庭坚并不以此言为然,他不认为王安石此诗蕴含什么“华夷之辨”问题,而认为诗歌无论在立意还是文辞上都已达到了“无遗恨”的高度;但王回借以引申出来的“大义”,又不便止以诗歌艺术的精深超妙予以反驳,于是便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也引圣人之言给予化解,“然孔子欲居九夷,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意思是说圣人居夷则化夷,何尝有固执不变的夷与夏,所以又何必执着于“华夷之辨”呢?

这段小争议以儒家学者王回对少年诗人黄庭坚的由衷赞叹而告终,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王回这种“微言大义”式的阐释视角,却为《明妃曲》提供了另一种解读方式。当然,王回作为王安石的好友,并没有恶意攻击对方的意思,他只是以较为保守狭隘的经儒眼光而非以诗人的审美眼光读诗,故此对诗意造成了“过度阐释”的曲解。无独有偶,大约在北宋后期,有一位名叫木抱一的太学生也对王安石的《明妃曲》提出批评,他说诗歌可以怨刺,但不能失掉儒家的雅正之义,像王安石这样说“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人生失意无南北”,那么西汉投降匈奴的李陵也就情有可原,并不违犯“名教”了?他还举司马光的《明妃曲》唱和之作为例,认为其“词严义正”,比王诗要有益名教得多,并推荐太学同学们读司马光诗。

如果说像王回、木抱一等人对王安石《明妃曲》的解读,是以“经学”眼光来看待“文学”,故此显得不伦不类、迂腐可笑的话,那么,随着北宋为金所灭,民族矛盾开始转化为宋朝的主要矛盾,尤其是当南宋朝野上下一致讨伐王安石为“祸乱之源”时,对《明妃曲》的解读,就进一步被赋予了挥之不去的“政治内涵”。

最先对《明妃曲》提出“严正声讨”的是范冲和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八月,正负责修史的范冲入见宋高宗,君臣二人对如何清算王安石的“历史罪责”达成了共识,那就是:王安石变法破坏了祖宗法度、国家之本,是导致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在此过程中,高宗提及了王安石之“奸”,范冲立即回答道:当年程颐曾与臣论王安石祸乱天下最严重的就是败坏了天下人的人心,臣当时并未省悟,直到如今才深有同感。就如很多诗人都写《明妃曲》,皆以昭君离别汉朝流落匈奴为“无穷之恨”;而王安石的《明妃曲》却道“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若依此意,那么像刘豫那种屈膝投降、无父无君的恶贼,也就没有什么罪过了。如今那些背弃君父之恩,甘心为贼寇的人,都合于王安石此诗表达的意思,这正是说他败坏了天下人人心的原因啊。

范冲对《明妃曲》的阐释,是在南宋朝廷全面批判王安石的历史语境下进行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范冲是元祐党人范祖禹之子,范祖禹在哲宗朝因反对变法而谪死岭表,范、王实可谓世仇。了解了这些背景,就不难理解范冲何以对《明妃曲》作出如此解读了。当然,奠定舆论导向基调的关键人物还是宋高宗,所以范氏的评价是在“上又论王安石之奸”后才进一步展开的;而通过范冲的评价,就更加坐实了宋高宗对王安石之“奸”的论定,配合了朝廷官方对王安石的历史定位,从道德与政治上全面打倒了王安石。

与王回等人不同,范冲对《明妃曲》的解读并非“误读”,而是赤裸裸的歪曲,是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诬陷;但在南宋民族矛盾加剧的特殊历史时期,尤其是在官方刻意将民族危亡归咎于王安石的舆论导向下,范氏所论却极容易煽动起人们同仇敌忾的民族情绪,故响应者大有人在。比如罗大经就将王安石的《明妃曲》与白居易的《相和歌辞·王昭君》作了比较。白居易诗是这样写的:“汉使却回凭寄语,黄金何日赎蛾眉。君王若问妾颜色,莫道不如宫里时。”这是古人吟咏昭君诗常见的一种主题,即“恋恋不忘君”之意;通过对比,罗大经向王安石发出了“灵魂叩问”:既然说“人生乐在相知心”,那如果“心不相知”的话,臣子就可以背叛其君,妻子也就可以抛弃其夫了?这是何等“悖理伤道”的言论,与白居易诗的思想境界相差何止万里!

还有人将《明妃曲》与王安石的其他议论相结合,于是愈发印证了其人的“心术不正”,如邵博就发掘出了王安石对冯道的评价,并结合《明妃曲》一诗,指出王安石的“肯定冯道”是其来有自的。冯道是五代时的达官显宦,历仕四朝十帝,欧阳修骂他“无廉耻者”,司马光更斥其为“奸臣之尤”,而王安石却有不同意见,他肯定冯道身为宰相而能“屈身以安人”的历史功绩。其实欧阳修、司马光不齿冯道是就人格气节方面而论,而王安石“雅爱冯道”则是就其辅政安民的事功方面着眼的,他们对冯道的不同评价是由于立论角度不同的缘故。邵博并没有对此作具体分析,而是简单抓住王安石曾肯定冯道的言论,再与《明妃曲》所谓的“悖逆”之言串联在一起,于是更加证实了王氏的“心术不正”“坏天下人心术”。

南宋时,还有人重作《明妃曲》,以此来表达对王安石的不满,当时临江有个叫徐思叔的小诗人就写了一首《明妃曲》,欲以正王诗之视听:“妾生岂愿为胡妇,失信宁当累明主。已伤画史忍欺君,莫使君王更欺虏。琵琶却解将心语,一曲才终恨何数。朦胧胡雾染宫花,泪眼横波时自雨。专房莫倚黄金赂,多少专房弃如土。宁从别去得深嚬,一步思君一回顾。胡山不隔思归路,只把琵琶写辛苦。君不见,有言不食古高辛,生女无嫌嫁盘瓠。”徐诗针对王诗的“夷夏不辨”“无父无君”,极力渲染民族意识和忠君思想,遂得到了时人的认可与赞许,并由此出了名。

自范冲以“诛心”之法批驳《明妃曲》后,此论就因堂而皇之地占据道德制高点而影响极其深远,对王安石《明妃曲》的歪曲解读遂也成了一桩历史公案。放眼整个南宋时期,很少有学者敢于挑战“大义”而对范氏所论提出异议。《王荆文公诗注》的编撰者李壁,或许算是为数不多的个例。他在笺注《明妃曲》时,先大段征引了范冲对高宗议论此诗之语,随后提出自己的见解:王安石作诗时只是出于诗人对新奇的本能追求,所以才有那些大胆的、前人所未道的议论,并不是有意要破坏“夷夏大防”或“君臣大义”;范氏攻讦荆公“心术不正”,实有罗织附会之嫌。但李壁也闪烁其词地承认“(荆)公语意固非”“不知其言之失”,即是说王诗本身也确实容易产生歧义,从而招致非议。由此可见,李壁虽然有意对《明妃曲》的曲解和荆公的人格进行辩诬,这已属难能可贵了,但他还是不敢彻底否定、推翻范说,由此更加证明了范冲之论的影响之大。

千年王安石︱《明妃曲》“公案”

王昭君像

直到时代更晚的刘辰翁评点王安石诗时,才对《明妃曲》稍稍恢复了“文学”的解读。他解释“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这几句,是昭君家人宽慰远在塞外的昭君之语,是王安石代拟其家人寄言而非诗人本人所发之议论;这样,“人生失意无南北”读起来就“但见蔼然”而“无嫌南北”了,因为诗中表达的是感人至深的亲亲之爱,这种普泛之爱是超越地域和民族的,是不分南北或夷夏的,是人情之常。至于“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刘辰翁解释说这是正话反说,就像《诗经·小雅》中的《小弁》一诗,“怨”的本质实际是“亲亲”之“仁”;所以这两句诗道尽了被君王疏远的孤臣的哀怨,读之可以令人断肠;认为这两句诗是“无君无父”之意的,实是不懂诗人之“怨”正是“忠”的体现。刘辰翁的可贵之处,在于他能够不受那些利用历史是非将王安石“小人化”的议论的影响,而以一种较为纯粹的文学批评态度来看待王安石的《明妃曲》,对此诗作出了比较公允的阐释和评价。

从宋人尤其是南宋人对王安石《明妃曲》的评价中,可以看出一种“诗如其人”的评价倾向。在宋人看来,“诗”就是诗人的“心中事”,换句话说,诗歌表达了诗人的志意、反映了诗人的心术。受此文学观念影响,宋代诗人固然更加注重个人修养与道德追求,但在批评鉴赏领域,它也容易带来重教化而轻审美、穿凿附会等迂腐之论的出现,结果就会出现将诗品与人品牢固地捆绑在一起,由此达到褒扬或批判目的的情况。宋人通过批判王安石之“奸”而揭露《明妃曲》的“心怀异志”,又通过批评《明妃曲》的“险恶”进一步坐实王安石心术的“奸邪”,由此形成了一个看似合理实则荒谬的阐释怪圈。尤其是,当这种阐释方式脱离了文学批评的范畴,脱离了实事求是的理性探究,而羼杂了党争倾轧、政治清算等复杂因素时,其带来的恶劣后果,就不仅仅是对文学审美的破坏,更还容易沦为党争、政争时打压对手、杀人诛心的手段和工具。宋代出现的大量“文字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像范冲、宋高宗之流想要极力证明王安石的“奸邪”,但他们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将王安石的大多数诗歌都锻炼成狱的地步。实际上,并非没有人这么想过,据《龟山语录》记载,杨时的某位弟子就曾说:可以从王安石晚年诗中作“讥诮神宗”的注脚而定其“谤讪宗庙”之罪。杨时是程颐的弟子,程门与荆公新学有学术大道之争,杨时本人就曾向宋钦宗痛斥王安石“心术不正”“邪说害人”,但他对弟子提出的这种通过“文字狱”打击对手的方式却极力反对并加以申斥。正如杨时所说:君子做事,当遵循道理,不能因为当今人人都去揭发别人的诗文谤讪朝政,我们也便去学他;况且以“谤讪”罪名禁止人规谏朝政、言论得失,乃是“无道”的表现,更加不能效尤。可见杨时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一旦以深文周纳的方式牵扯出浩大无休止的文字狱,并由此形成一种政治上的惯例的话,造成的灾难将不仅是某个个人的,而是整个文人士大夫集团的。

或许正是出于这种心态,所以整个南宋时期将王安石贬斥为“小人”或“奸臣”的议论声虽不绝于耳,但像范冲评《明妃曲》那样以“大义”名分攻击他人心术的论诗方式(类似情况或许还有《商鞅》一诗),却较少发生在宋人对王安石其他诗歌的评价上。恰恰相反,当宋人摆脱了党争、政治等其他因素的干扰,而以较为纯粹的文学眼光看待王安石及其诗歌时,就呈现出了一派完全不同的光景了。

责任编辑:钟源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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